招标编号:XYSZBZX2017-FW-05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YSZBZX2017-FW-056
一、招标条件
本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通勤服务 服务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2.1 名称: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通勤服务 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兴建的西南地区第一家特大型石化企业,双方股比结构为90 %:10 %,装置设计生产能力为80万吨/年乙烯、1000万吨/年炼油,厂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彭州市工业园区,工程总占地4 KM2。炼油项目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和环保工程组成;乙烯项目由8套主体装置及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组成。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突出集约化、大规模、短流程、低风险的一体化结构优势,炼油生产装置采用“环保型全加氢总工艺流程”,乙烯装置选用全球最先进乙烯裂解技术,可生产线性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乙二醇、丁醇、辛醇、顺丁橡胶、汽油、柴油、苯、对二甲苯等十个系列产品,主要服务西南地区,辐射国内外市场。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成都市彭州市,为方便公司员工上下班,需要将上下班通勤车服务进行外委。
2.3 招标范围: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通勤服务(为员工上下班成都通勤服务)。
2.4 本次招标控制价:4年共计2400万元(不含税),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地址: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至成都市区(详细见线路图)。
2.6 服务期限:4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年)。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有效资质(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等级为三级及以上)。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提供由相关交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14-2016年)车辆行驶安全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6年)客运营业收入年平均值在1000万元/年(含)以上。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5、投标车辆要求:
*5.1投标人承诺提供的通勤服务车辆应为全新车,“零公里”车(5000公里以内,未投入运营)。提供的车辆性能良好、手续齐全,不存在质量瑕疵或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提供车辆数量、类型如下:
序号 |
需求量(台) |
座位数 |
车辆类型 |
品牌 |
备注 |
1 |
1 |
47+1 |
宇通牌ZK6119H5Y |
宇通客车 |
除19+1车型外,其他车型应在两个品牌中任选一种,并保持车辆品牌一致。 |
48+1 |
厦门金龙XMQ6119FD5C |
厦门金龙客车 |
|||
2 |
8 |
39+1 |
宇通牌ZK6996H5Y |
宇通客车 |
|
38+1 |
厦门金龙XMQ6101CYD5C |
厦门金龙客车 |
|||
3 |
2 |
29+1 |
宇通牌ZK6816H5Y |
宇通客车 |
|
30+1 |
厦门金龙XMQ6821CYD5C |
厦门金龙客车 |
|||
4 |
6 |
19+1 |
考斯特2.7(柯斯达) |
丰田汽车 |
*5.3投标人承诺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车辆各类保险(必须含乘客险<每座位不低于50万元>等)。
*5.4投标人承诺车辆按相关管理规定定期进行年检、维护保养及自检。
*5.5投标人承诺服务车辆应为投标人所有,严禁提供挂靠车辆服务(车辆投入通勤前需将相关车辆发票、购置附加费、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交招标人审核)。
*5.6投标人承诺服务车辆保持车内干净整洁,无异味、无杂物,各种设施安全有效。座位采用织物面料,加装头枕套(不得将车辆出厂时配置的原装织物面料座位改装或加装人造革等皮质座套);头套应每半月清洗一次,座位应每季度清洗一次。
*5.7投标人承诺服务车辆出现故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8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车辆符合GB18565-2001、GB1589-2004、JT/T198-2004、JT/T325-2013标准要求。
*6、驾驶员要求:
*6.1投标人承诺车辆驾驶员具备从业资格证A1照,具有10年以上驾龄、且从事大客车驾驶5年以上,无重大事故记录。
*6.2投标人承诺车辆驾驶员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史、无传染性疾病,无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
*6.3投标人承诺1辆车配置1名驾驶员。
*6.4投标人承诺自行安排本项目服务人员(驾驶人员及管理人员)的食宿等相关事宜,费用自理。
*7、安全要求:
*7.1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无重大交通事故,避免一般事故,杜绝伤客事故,驾驶时严禁超速、超载。由于违反交通法规而受到的处罚由投标人承担。
*7.2投标人承诺及时进行设备的维护,配置消防器材、逃逸工具等安全设施设备,无安全隐患,设备运行完好率100%。
*7.3投标人承诺确保安全行驶无事故,发生意外事件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使损失降低到最低。
*7.4投标人承诺投标人应按国家和行业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修理,保持车况良好。投标人应教育驾驶人员每日对车辆进行行前、驶中和停后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若招标人(或监管方)提出车辆安全隐患问题,投标人应给予足够重视并及时进行整改。
*7.5投标人承诺在成都通勤服务期间,投标人不得在工作期间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配置给招标人的通勤车辆调回(调换)或挪做他用;确因通勤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需要停运,投标人应提前48小时向招标人(或监管方)报告,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车辆及时替换,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投标人提供的通勤车辆在承运中发生故障无法继续承运时,应迅速安排相同档次的车辆进行替换,替换车辆应在1小时内到达故障地点。
*7.6投标人承诺投标人在成都通勤服务过程中造成招标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方责任事故造成招标人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投标人应先向招标人赔偿再向第三方追偿。投标人因成都通勤服务车辆存在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赔偿。通勤车辆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事故,招标人及其委托方有权参与调查处理。
*7.7投标人承诺义务维持乘车秩序,拒绝非招标人员工无票乘车。
*7.8投标人承诺根据本项目要求编制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6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慎重确认,不存在资格被限制情形,如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若存在以上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 2017 年 7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