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委托就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2017年教学设备维修、维护、拆装调试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请点击下载)。
1.项目名称: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2017年教学设备维修、维护、拆装调试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及服务期:
2.1采购内容:对采购人现有的教学实训专用设备提供维修、维护、拆装调试服务。
2.2服务期:1年
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只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3.最高限价:106.87万元,若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③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④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5.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06月29日起至2017年07月1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2:00-4: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1楼购标室(详细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6.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7.招标文件质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8.投标文件必须分别附有人民币10600元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在下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下列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07月18日14:00~14: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9.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0.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11.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12.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
采购代理机构邮编:510080
2017年6月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