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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胜利公园园路改造及其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30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漳州市胜利公园园路改造及其配套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漳州市胜利公园园路改造及其配套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
? 漳州市胜利公园园路改造及其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漳州市胜利公园园路改造及其配套工程 已由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复 以 漳发改审 [2017]41 号 文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业主单位)为 漳州市园林管理局 , 招标人为 漳州市园林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排水管道、照明、监控等工程, 项目总投资概算 218.88 万元,其中建安费为 ¥ 183.1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漳州市胜利公园园路改造及其配套工程 (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 2.4. 工程预算审核造价及发包价: 工程预算审核造价为 ¥1831018 元(含暂列金额 8.5 万元),工程发包价为 ¥1685308.57 元(含暂列金额 8.5 万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日历天; 2.6. 本 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 设计单位: 详图纸 ; 2.6.2 . 咨询单位: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6.3 . 监理单位: 待 定 ; 2.7.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根据漳政综 [2016]142 号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漳州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 3.2. 投标人必须 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不含临时建造师 )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4. 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xy.fjjs.gov.cn 。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7. 其他要求: 根据闽建建 [2014]42 号、闽建办建 [2016]10 号文件及闽建办建 [2016]39 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 3.8.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3.9.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 8 时 30 分至 2017 年 7 月 4 日 17 时 30 分通过 http://(登陆后查看)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 打开。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 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 。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K=8.6%)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 年 7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 ( 年度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按漳行政 [2012]19 号及漳建易 [2012]12 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 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 “ 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 (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 年 7 月 11 日 15 时 30 分网上上传。 7.2 投标人在递交备用投标文件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拍照并核验通过,同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 弃投标资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编辑:ch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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