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黄桥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 泰兴市黄桥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泰兴市黄桥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泰兴市黄桥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泰兴市黄桥殡仪馆 ,现委托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泰兴市黄桥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2.1项目概况
(1)建设
(3)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20日计划工期:70日历天
(4)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泰兴市黄桥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装修工程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装修工程等内容。
2.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40%,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的70%,满二年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质量保修期满后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 无要求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6)其他:/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dlztb.com/// )
7.联系方式 地 址: 黄桥镇姜八公路西侧、姜黄河南侧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