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白鹅潭(大坦沙岛尖)至琶洲岛东部岛尖亲水平台改造工程施工 |
批复文号 |
穗发改(2017)279号 |
批复单位 |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招标人 |
广州市珠江堤防管理处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州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招标类型 |
选择... |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白鹅潭(大坦沙岛尖)至琶洲岛东部岛尖亲水平台改造工程施工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穗发改[2017]279号 文批准建设,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项目业主为 广州市珠江堤防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广州市珠江堤防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区。
2.2项目规模:针对珠江两岸太古仓码头亲水平台、海印公园亲水平台、琶洲会展上游亲水平台、琶洲会展下游亲水平台、原猎德码头临水台阶、琶洲大桥北岸上游临水台阶进行外立面及地面饰面进行改造,增加防护围栏,对平台部分绿化进行升级改造
2.3招标控制价:151.403307万元。
2.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招标内容:针对珠江两岸太古仓码头亲水平台、海印公园亲水平台、琶洲会展上游亲水平台、琶洲会展下游亲水平台、原猎德码头临水台阶、琶洲大桥北岸上游临水台阶进行外立面及地面饰面进行改造,增加防护围栏,对平台部分绿化进行升级改造_。(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2.7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3.1.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经营。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3.1.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小型项目负责人须符合穗建筑[2010] 915号文规定。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3.1.4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3.1.5 业绩要求:无。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3.1.6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17年5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3.1.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3.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的监理人;
(4)为本次的代建人;
(5)为本次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等相关报名手续。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备注:电子招标资格后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视同为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水利”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7 月 25日 11 时 00 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投标和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进行投标。有关无纸化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手册可自行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相关栏目下载。
本项目需同时提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
7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至2017年 7 月 25 日 11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7 月 25 日 11 时 00 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开标室。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5.2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 25 日
11时 00 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开标室。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6.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
5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完成缴纳。
7.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为准。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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