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受 国电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1 #11、12机组综合升级改造调试、试验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源工程类甲级及以上调试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属于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燃煤机组节能改造性能测试机构名录》中的公司(苏发改能源发〔2015〕65号文)。
5、投标人至少具有近5年具有2台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燃煤机组调试、性能试验、涉网试验并已投运的业绩(合同业绩证明应包括两台机组调试、两台机组性能试验、两台机组涉网试验)。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2.9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投标人可参考附录中提供的模板填写。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1、机组改造后的调试。
2、汽机、改造前、后100%THA、75%THA两个工况性能试验(效率、汽机热耗、厂用电率、发/供电煤耗)。
3、机组改造后的涉网试验。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6月28日 09:00整到 2017年07月06日 16:00整(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