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CBSD-XJ-096
根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部施工的需求,现对所需物资进行询价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部概况
1、 长白铁路横贯吉林省西北部,通过地区主要为松花江上游,毗邻内蒙古自治区及黑龙江省,研究区域地处东三省中心,南依辽宁省,北靠黑龙江,西部与蒙古国毗邻,东南临黄海,西南与河北省及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相接。
2、本项目由长春站引出,沿既有长白铁路及珲乌高速公路通道经农安本线自长春北站引出,沿既有长白铁路通道,分别经农安县、松原市、大安市至白城市,线路全长327.736km。合同总额24.19亿元,沈阳公司承担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CBSG-9标段主要包含长春至大安(不含)区段“四电”工程施工任务,包含接触网、电力、变电、通信、信息、信号过渡工程,全线共设长春北、小城子、小合隆、开安、华家、农安、哈拉海、王府、七家子、松原、松西、查干湖、长山屯13座车站,穆家店和致富2个线路所。其中查干湖为新增加车站,七家子为移位新设车站,既有通途、柴岗站封闭。
3、包括接触网、电力、牵引变电、通信、信息、信号等6个专业的施工任务。
三、技术要求
1、采购物资名称及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1.1执行标准:国标
1.2当国家和行业标准有变化时,按新标准规定执行。
2.报价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报价人应保证供应材料的质量可靠,随货提供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原材质保书、第三方检测报告。
3.合同交货计划
2017年6月30日前,按采购人要求交货。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采购人签约时提供。
4.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4.1报价人交付的物资应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4.2报价人应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5.质量保证期:
5.1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5.2质保期到期不能免除报价人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
四、报价安排
(一)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
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生产企业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为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供货业绩。
5.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6.本次询价限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并提供准入证。
(二)报价说明
为采购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报价人应按询价公告要求完成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经济可行的前提下,投标人应优先采用铁路运输方式。
(3)其中,出厂单价、运杂费金额以报价人 “投标物资报价表”为准。在合同履行完成前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询价通知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7月1日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