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生产区域照明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项目名称: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域照明改造项目
2. 招标内容: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建造,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照明优化设计、原有照明灯具拆除、改造及LED照明灯具供应、安装调试和光源50000h保质期内的维护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工期:合同生效后 4 个月。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施工安装、技术服务的供货商;
(2)投标人(设备供货单位)应是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工业照明设计、制造、调试招标设备能力的设备制造厂商,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生产的LED灯最高功率能达到200W及以上;
(3)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所承担的工程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仅限两家,且必须由设备供货单位为牵头人,并附上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7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购买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7年7月19日9:00时(北京时间)前,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