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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路砦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供配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金水区路砦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供配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

 1. 招标条件

金水区路砦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供配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水区路砦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供配电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水区路砦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供配电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魏河南路以南、渠东路以东。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及商业用地,占地总面积约85525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430162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约299800平方米,其中住宅安置面积223948平方米,商业及商务面积61695平方米,地下建筑总面积约130362平方米(包含人防)。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各项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期:合同签订后 100 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1标段:1#地块、2#地块供配电工程及新建开闭所、外网电缆敷设。
第2标段:3#地块、6#地块供配电工程。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2个标段进行竞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下列任意一种资质均可:
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承装肆级以上(含肆级)、承修肆级以上(含肆级)、承试肆级以上(含肆级))。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在投标人处缴纳社保且缴纳时间不少于一年。
3.3投标人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
3.4投标人须具有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从成立月份算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5潜在投标人需提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7年 6 月 29 日至2017年 7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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