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金水区路砦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供配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水区路砦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供配电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水区路砦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供配电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魏河南路以南、渠东路以东。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及商业用地,占地总面积约85525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430162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约299800平方米,其中住宅安置面积223948平方米,商业及商务面积61695平方米,地下建筑总面积约130362平方米(包含人防)。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各项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期:合同签订后 100 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1标段:1#地块、2#地块供配电工程及新建开闭所、外网电缆敷设。
第2标段:3#地块、6#地块供配电工程。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2个标段进行竞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下列任意一种资质均可:
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承装肆级以上(含肆级)、承修肆级以上(含肆级)、承试肆级以上(含肆级))。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在投标人处缴纳社保且缴纳时间不少于一年。
3.3投标人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
3.4投标人须具有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从成立月份算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5潜在投标人需提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7年 6 月 29 日至2017年 7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