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第五采油厂2017年冯地坑片区员工健康体检服务
项目编号 2017-0201987-DQYT-0014874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17年冯地坑片区员工健康体检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服务地点:该项目服务地点位于第五采油厂冯地坑作业区、麻黄山南作业区、麻黄山北作业区、麻黄山西作业区、马家山东作业区、马家山西作业区、堡子湾作业区、采油前线指挥部。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冯地坑片区全体员工(合同化、合同制、劳务工、内退及当年度退休员工,上述人员共计4000人)的体检工作。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2.4具体情况见编号为DQZB2017-FW028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为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资质证书》和定边县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3近三年(2014年-2016年)从事体检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执检医师资质应满10年以上,报告审签须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4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5投标人须能够提供本项目服务地点的服务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备案手续,具有独立的体检服务部门或体检服务中心; 3.6根据《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卫医政发〔2009〕77号文件第二章第四条规定,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一)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二)登记的诊疗科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 (三)至少具有2名具有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 (四)至少具有10名注册护士; (五)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六)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要求的仪器设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挂靠、联办、承包单位投标,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8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复印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9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万元,缴纳保证金收付相关业务流程详见附件:《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投标保证金收付业务操作规程-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6月29日 08时3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