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有关办法和宁波大榭开发区政府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和方式,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大榭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甬榭财行[2017]3202号
二、项目概况: 大榭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项目(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技术报告编制、现场调研、评审协调)(详见采购内容及有关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生态工程建设和环境工程咨询资格、(2)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格;
3.考虑到该项目的长期性和服务的及时性,投标人必须在浙江省范围内有服务机构(以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为准);
四、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7年07月05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到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请随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和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可邮寄。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18日0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