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恩施市新塘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恩施市新塘乡压缩垃圾车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依据采购人提供的明确采购方式函,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因第一次投标有效人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公告,现邀请合格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新塘乡压缩垃圾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CESZB2017-027
三、招标内容:垃圾压缩车采购
四、项目预算:45.0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以往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诚信度。
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近两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
2、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中午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