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甘州区明永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张掖市甘州区明永镇燎烟村慢车道修建政府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ZJYZC2017GK-121
二、项目预算金额:498000.00元
三、招标内容:张掖市甘州区明永镇燎烟村慢车道修建政府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以上三项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3.提供投标商所在地或者项目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投标商须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商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认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商必须持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请于2017年6月30日00:00至2017年7月6日23:59每天00:00-23:59(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