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广深线更换正线道岔(电务部分)工程项目业主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获得的工程建设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一公司信号分公司,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根据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深线更换正线道岔工程投资计划,广州电务段需配合工务对广深线正线道岔进行更新改造, 电务部份整体更换可动心道岔转换设(ZYJ7+SH6),牵引方式不改变,增加室内外道岔缺口监测设备。工程施工涉及广深线仙村站7组、茶山站14组、塘头厦12组,共3站合计33组可动心道岔(尖轨+心轨)。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祥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影印件;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国家省部级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或检验检测报告,供应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
(3)财务要求:投标人2015年和 2016 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至少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须提供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业绩要求:见专用资格条件。
(5)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满足供应。
(6)(履约)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及不良履约信用记录;
(7)其他要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一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除公告明确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招标包件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4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