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第2017050234FS0810号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油辽西发[2017]8号文件),招标人为辽河油田分公司西部油田项目管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区域内,每月预计完井24口,需要乙方提供配合作业施工的泵车、拖板车、架子车、吊车、卡车等特种车辆服务。
2.2 招标范围:
要求400型泵车2台、拖板车1台、架子车1台、35T吊车1台、9T随车吊1台、卡车7台。
2.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 年12月 31 日。
2.4 实施地点: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庆城县)。
2.5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第2017050234FS0810号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
3.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含)以上,具备相关业务能力的公司。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特种车辆为自有,必须保证生产随时调用。
3.5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能力,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17年 6 月 29 日至2017年 7 月 6 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发售(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及2017年6月30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