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莱山区新兴生态产业园莱山中路绿化及发展大道、莱山中路、林门线苗木移栽路段补种草坪项目 已由 烟台市莱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烟莱发改字【2017】12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烟台市莱山区新兴生态产业园开发推进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莱山区莱山中路道路绿化工程项目,位于烟台市莱山区,绿化面积40804m2,林门线草地及发展大道部分草地补播约32600m2。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575万元。
2.2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自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令之日起 45 日历天内竣工。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内容、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内容为准。
2.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其中苗木部分保证成活率达到100%,免费绿化养护期为二年。
2.6养护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二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9日上午08时30分至2017年07月05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