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0-1712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0-17122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工程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采购物资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由堤防工程、闸坝工程及景观工程组成。本次两岸整治河段堤防总长约12.35km,其中左岸堤防长约 5.01km(新建堤防 3.81km,整治加高 1.2km),右岸堤防长约7.34km(新建堤防 4.87km,整治加高 2.47km):闸坝工程涉及拦河闸共 7 座、防洪闸及进水闸一座,其中拦河闸坝 3 座。景观工程为沿河两岸规划绿地内的景观打造。
2、招标范围:江安河光华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用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江安河光华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采购数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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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合计 |
供应范围 |
交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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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22000 |
22000 |
江安河光华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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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32000 |
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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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48000 |
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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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2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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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0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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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 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供货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江安河光华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按双方约定厂家组织货源,执行国家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是制造企业的,应是在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外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应大于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元)的要求,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与本次招标相同规格型号的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优先选择取得国际权威机构认证的产品。
1.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应大于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1.1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的唯一授权书。
允许制造企业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但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材料销售和技术服务业绩不少于3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1.6财务状况: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7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8日至2017年07月09日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