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DYJZC-2017-023
1.招标条件:
鄂尔多斯电业局2017年敖东高速公路穿越7条110kV线路等改造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包件2导地线)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用户工程,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现向国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材料明细表(或见本公告附件1)
2.2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
2.3交货地点:鄂尔多斯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4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件;
包件2(导地线);
2.5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并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制造商;
3.4具有同类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提供原件;
3.5投标人在近三年(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材料招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3.6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中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中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4.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3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复印件;
4.4 提供所投包件要求的检验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4.5提供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4.6 其他满足资格要求的资料复印件。
4.7自报名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尤其是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变更、澄清说明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企业鲜公章予以确认,并装订成册。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5.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0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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