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东发改投【2017】6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 12号 。
2.项目概况
2.1项目业主: 眉山市金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2建设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崇礼镇
2.3项目规模: 占地约133.1亩,新建道路全长约1734米,宽40米,采用沥青路面。工程包含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电力管线、绿化等附属工程。
2.4计划工期: 5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7年09月
2.5项目总投资: 5127.00 万元
2.6项目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2.7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5127.00 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
3.2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至3个) 市政公用工程类 分类项目业绩。
3.3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2 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80 %(0至100)。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