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 泸州医药产业园2014年市政道路(二期)工程(剩余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泸县发改[2014]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州医药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市、县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泸州医药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泸县发改[2014]2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030702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泸州医药产业园2014年市政道路(二期)工程(剩余工程)。
2.2 建设地点:泸县福集镇。
2.3 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泸州医药产业园区道路为11号线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道路总长819.056米,本次实施253.83米(K0+550.32~K0+804.15)。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补遗书(如有)所示内容的全部施工,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
省外注册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30日至 2017 年 7 月4 日18: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