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十堰市郧阳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已由十堰市交通运输局以十交建【 2017 】 2 号及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 业主为 十堰市为民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十堰市为民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本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表 1-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十堰市郧阳区
建设规模 约2900公里,总投资约4.57亿元。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的监理。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分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 6 个月;
监理机构 本工程设置二级监理机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公路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备道桥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 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官方网站未有限制其投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4日,每天上午 8 时 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 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