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委托,就服务区广告资源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容
项目名称:服务区广告资源租赁项目
招标方广西高路传媒所拥有的在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共85对服务区(含停车区)公共区域除高杆和天桥广告牌外的广告资源,广告资源指:
1.高速公路85对服务区(含停车区)公共区域的广告经营权,媒体形式包括大看牌、小看牌、灯箱广告牌、LED屏等(不包括高杆、天桥广告牌)。
2.招标方在高速公路85对服务区(含停车区)已建成的广告设施。
服务区广告资源明细表详见附件1。
备注:广告设施含大看牌、小看牌、灯箱、架构、基座、灯具及供电缆线等。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内容及要求。
(四)租赁期限:5年。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且公司成立2年(含2年)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参与投标;
4.潜在投标人(包括实际控制人或关联人)无在高速公路从事非法经营行为,无违法记录,在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合作历史中无不诚信经营或违约经营的行为,该不诚信经营或违约经营的行为指:(1)中标后不签订合同;(2)逾期不交租赁费且达到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3)达到撤场条件而没在规定时间内撤场的;(4)违反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的管理规定,被连续两次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的;(5)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
5.诚信要求:无正在被强制执行的涉案标的30万元(含)以上的案件。
6.本项目所列广告资源实行整体招标。不接受按项目所列部分广告点位或个别类型广告点位的投标。
7.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8.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了招标文件,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三、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 2017年6月29日至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