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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深圳巴士集团2017-2022年度车身广告媒体经营业务合作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3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5
核心提示:深圳巴士集团2017-2022年度车身广告媒体经营业务合作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网络通讯计算机 广东 2017-06-30招
深圳巴士集团2017-2022年度车身广告媒体经营业务合作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网络通讯计算机 广东 2017-06-30
招标编号:深圳巴士集团2017-2022年度车身广告媒体经营业务合作商招标项目 招标编码:CBL_20170630_197808179
开标时间:2017-07-2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1. 招标条件
深圳巴士集团2017-2022年度车身广告媒体经营业务合作商招标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来源为企业自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方取得广告媒体经营权的现有5100辆公交巴士的车身广告媒体经营业务。
招标方取得广告媒体经营权的现有线路新增加公交巴士的车身广告媒体经营业务
现由深圳市日东红广告有限公司经营的原属深圳市深展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线路车辆,待现有合作合同期满后广告经营权收回招标方的公交巴士车身广告媒体经营业务,相应的媒体资源使用费参照本次招标中标的同期平均单车价格另行核算并签署补充协议。
因实施深圳市公交资源整合政策从其他公交企业接收的线路所附带的广告合同期满后广告经营权收回招标方的公交巴士的车身广告媒体经营业务,相应的媒体资源使用费参照本次招标中标的同期平均单车价格另行核算并签署补充协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具备广告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广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屏打印件(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 投标人须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投标人须提供自有物业的《房产证》或租赁物业的《房屋租赁合同》,地址应当与营业执照登记的注册地址一致,并提供办公场所的实景照片。
3) 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2012年7月-2017年7月签订)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户外广告位所在地)户外媒体广告运营经验。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运营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签订时间、广告位所在地点、盖章页等信息。
4)投标人2016年的户外媒体广告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中须包含“户外媒体广告”字样或类似的内容描述,无此描述或无法体现具体数值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定。
5)投标人依法纳税、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出租方无任何未了结的法律诉讼或重大经济纠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6) 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 2017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4报名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是否符合第4.3款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符合购买招标文件的初步条件。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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