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供暖设备服务所水处理设备维修项目
1.2招标人: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供暖设备服务所
6.2投标人须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家;
6.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4年6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6.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形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10.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7月3日,每天9:00-11:00,13:30-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