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光伏示范小镇项目一期工程02B地块专家高管生活区项目弱电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已由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开经发[2015]65号文件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光伏示范小镇项目一期工程02B地块专家高管生活区项目弱电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
2.建设地点:位于沙尔沁工业区内,南至光伏示范小镇金融服务区,北至纬十三街,西至规划路,东至沙尔沁中路;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本项目投资额:施工投资额约170万元、监理投资额约5万元;
5.招标范围: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按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7.施工招标内容:包括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预埋管及入孔井、可视对讲系
统工程、出入口管理(2进1出)等内容;
监理招标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8.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内完成;
9.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相应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履行合同的施工单位;(执行建市〔2015〕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机电工程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及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监理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资质,并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履行合同的监理单位;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已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 年 7 月 3 日至 2017 年 7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两套,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