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城管局安装进出城区路口活动式限高杆采购项目
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 一营业执照),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项目内容;
3.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货物授权书;或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内容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应在公告发布时间至开标前时间内,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档案的取消投标资格;
6.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谈判文件的购买:响应人应在开标当天,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谈判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在递交响应文件当天之前缴纳或未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响应人,不具有参加本次谈判项目的资格。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 7月4 日下午15:00分整 (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