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卸煤码头A、B泊位港池疏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名称:卸煤码头A、B泊位港池疏浚项目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码头上一次清淤疏浚为2012年,运营近4年时间,港池部分区域为自然淤积,淤积量约1.5万m3。具体方量以现场实测为准。详见附件:2016年7月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码头水深测量图。
2.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已落实。
2.3项目地点:广州市增城市新塘镇环保二路10号旺隆电厂内。
2.4计划工期:15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承包相关资质,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近五年独立完成过单项工程中疏浚或吹填工程量不少于
3.3投标人具有可投入本项目施工的船舶(1艘约
3.4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限制行为能力或丧失法人资格之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
3.6投标人过往没有投标的不良记录,没有因投标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处分;
3.7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购买: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3、投标人资格”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6、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8、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向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