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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蓝迪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门式起重机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3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长春一汽蓝迪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门式起重机采购招标公告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本招标长春一汽蓝迪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门式起
 长春一汽蓝迪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门式起重机采购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长春一汽蓝迪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门式起重机采购项目已由长春一汽蓝迪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一汽蓝迪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长春一汽蓝迪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门式起重机采购
2.2项目性质:门式起重机采购
2.3供货地点:长春一汽蓝迪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2.4招标范围:门式起重机Gn=10t, S=25m(1台现场安装、调试、运行)
2.5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2个月到达买方现场。现场安装调试1周投入使用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2014年至2016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职称。
注:①合同主体方为本次投标人自身,投标人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业绩无效。
②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合同等证明资料如不能明确体现本条规定的内容,须提供一份针对该业绩合同的书面说明,说明中须同时载明业主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供招标人核实。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6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7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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