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东21-28号楼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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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东21-28号楼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3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东21-28号楼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建东21-28号楼排水改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东21-28号楼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东21-28号楼排水改造工程己由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批复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对滨河区新建东住宅楼排水共改造67路下水管道,新建3个检查井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2资金来源:公司批复资金。
2.3建设地点: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2.4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为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现行验收标准,达到合格要求,且不允许低于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质量要求。
2.6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大包的形式发包,承包方负责所有材料、人工、机械及其它一切施工应缴费用,固定总价合同。
2.7招标范围:对滨河区新建东住宅楼排水共改造67路下水管道,新建3个检查井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在近三年内(自2014年1月1日起),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与本工程类似业绩,工程未发生质量问题,需提供合同原件。
3.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28日8:30起至2017年7月2日16:30止报名。
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2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时,下午 14 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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