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25吨起吊装置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卸煤码头岸电完善性改造所需要25T起吊装置。
1.2招标范围:
25T起吊装置一部。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必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授权委托书。
2.2.2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的25T起吊装置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2.3 投标人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T起吊装置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3日9:00起至2017年7月7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3.6.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6.4招标文件费:10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