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定点机构采购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饶阳县范围内有固定的培训场所,具有满足开展培训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以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为准);3、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办学许可证);4、具有满足相关培训需要的师资力量;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一标段\二标段:1、营业执照(公立机构提供法人证书、社会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办学(培训)有效资质证书(办学许可证);3、饶阳县范围内固定培训场所的证明(以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为准)4、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6、被委托人到场的须携带近六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法人到场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明资料原件(查验)并提供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全本复印件(留存)一套到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大厦5楼)参加报名。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2017年06月29日-2017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