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甘河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呼农综办字[2017]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国营甘河农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市财政配套资金、旗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河农场。
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万亩;
建设内容包括:
1、水利措施:
(1)水源工程:泵站面积为280m2,钢围栏156m,围栏高度为1.8m;输水管道采用钢筋砼管道(C25)。本次灌溉任务为1.0万亩,配备2台水源泵,泵的型号为KQSN300-M4/592(355KW) 及KQSN300-N4/585(280KW) 型离心泵,变压器本次配备一台型号S11-1250/10/0.4KV;
(2)节水灌溉工程:喷灌模式采用中心支轴式喷灌;地埋干管、分干管(PVC-U)总长19.779km;中心支轴式喷灌设备15台套, 共分八种规格的喷灌机,分别是DYP-430、DYP-418、DYP-400、DYP-350、DYP-322、DYP-306、 DYP-276、 DYP-200;
(3)电力配套:
高压电力配套:项目区共需配套10KV高压线路0.05km,变压器1台;
低压电力配套:项目区共需配套0.4KV低压线路0.1km;
(4)附属设施工程:
项目区新建泄水井15座、检修阀门井13座、自动进排气阀门井6座;
2、农业措施:晒场5000平方米;
3、田间道路:修建农田干路12.29km,为6m宽砂石路;修建农田支路2.54km,为4m宽砂石路。
2.3计划工期:107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3378694.00元
2.5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