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2、3机高加改造项目管系加工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由于首次招标投标人数量均不满足要求,现再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1、工程名称: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2、3机高加改造工程。
2、本期规模:#2、3机高压加热器管系更换项目管系加工及安装共2个标段。
3、建设地址: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4、核准文件对招标的意见及批复: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2、3机高加改造已经获得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批复文件“华电能源生(2017)174号文件”。按照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则要求,拟对#2、3机高加改造管系加工及安装2个标段委托华电招标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5、标段划分: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CHDT0015/15-QT-0601 管系采购 1.“管系”管材:主要包括“高压加热器双螺旋管,重量约为4.748吨/台,材质为#20,尺寸为φ25×3mm,每台共计过热段8排,饱和段55排(每排2盘双螺旋管,每盘双螺旋管展开长度为:饱和段19500㎜;过热段两种:19850㎜和16750㎜);汇集管,材质为#20,尺寸为φ219×28mm,1根/台;分配管,材质为#20,尺寸为φ219×28mm,1根/台;过热段支管,材质为#20,尺寸为φ108×8mm,1根/台。含相关定位卡子、护板、管板等。”具体以原设备制造厂家设计图纸为准;
2.投标方需将高压加热器原“管系”(包括双螺旋管、汇集管、分配管、过热段支管、护板、管板等)切割掉,保留原封头。
3.投标方提供原设备制造厂家的设计、加工图纸。新加工“管系”需按照原设备制造厂家设计、加工图纸进行加工及焊接,然后与原封头连接,并满足在原高加壳体内安装使用的条件,且换热面积等主要性能满足原设计要求。
4.投标方负责高压加热器管系离厂及返厂的运输。
5.共计4台高压加热器。
CHDT0015/15-QT-0602 管系安装 1 投标方负责高压加热器汽、水法兰、拆卸及安装,放水管道的切割及焊接。
2 投标方负责高压加热器汽、
水法兰、放水管的保温拆除及
恢复。
3 安装所需材料及附件(法兰缠绕垫、保温材料等)由投标方购买。
4 投标方负责旧管系吊出及新管系的回吊。
5 共计4台高压加热器。
六、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自筹。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成立两年以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5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生产厂家的贸易商和代理商的投标。
8 各标段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一览表
标段名称 资质业绩要求
管系采购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投标方具有A1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至少3台(套)同类项目的供货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管系安装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拟指派项目经理须持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相应安全证书,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
4、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至少3台(套)同类项目的安装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公告时间:2017年6月29日-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