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SIEZB170504682
1. 招标条件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节能环保升级改造系统调试及性能试验招标人为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项目范围
2号机节能环保综合升级改造设备系统及其相关联系统及设备的调试及性能验收工作。调试工作包括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项目,验证与提高工程质量,保证改造后机组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保证机组节能环保综合升级改造目标的实现,保证机组如期、合规并网投入商业运行。在2号机组进行改造前或改造后,按照国家相关的试验规定和试验规范要求,及时开展性能测试验收及节能量验收相关的性能试验等工作,进行机组整体的节能量的考核验收,提供向国家能源局进行申报的节能报告。
2.2工期要求:
2号机组节能环保综合升级改造初步计划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实施,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应满足甲方的网络计划进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火电工程类(电源工程类)甲级及以上调试资质;依据粤发改能电函[2015]2102号:《广东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国能电力[2012]280号:《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机组性能测试有关规定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需在公布的20家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机组性能测试机构名单内。
(3)注册资本:本项目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经营状况: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主营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
(5)财务状况: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85%(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有盈利能力,上一年度净利润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有现金支付能力,上一年度现金期末余额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现金流量表);
(6)信誉状况:银行信誉良好,近三年获得过金融机构颁发的AA级证书以上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合同信用良好,近三年获得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
(7)近三年(2014年至今)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8)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
(9)在台电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无不诚信事件;非国华公司、台电公司“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非神华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0日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