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2017年UPS电源采购(定商定价)(二次)
项目编号 2017-0202198-CPMC-0004316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2.使用功能: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3.技术标准: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4.质量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5.服务: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6.项目进展情况: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生产制造资质,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具备以下资质、文件: 2.1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UPS电源(31120201)供货资质的制造商。 (合资品牌制造商(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如因销售渠道原因,可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一家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UPS电源(31120201)类别供货资质的其对应授权代理商,实施代理销售。) 2.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3 2015年至今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2.4本次招标只针对合资品牌。 2.5投标人投标UPS电源必须为工业机,不能用商业机替代。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6月30日 00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