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川市振文镇卫生院(吴川市第四人民医院)升级改造建设工程项目(EPC)监理已由
吴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吴发改社[2017]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
省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统筹解决,招标人为
吴川市振文镇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吴川市振文镇卫生院(吴川市第四人民医院)升级改造建设工程项目(EPC)监理
2.2建设地点:吴川市振文镇梅塘公路旁。
2.3建设规模:整体迁建原吴川市振文镇卫生院,通过升级改造,在选址地点建设一所占地面积约2.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73万平方米(含负一层地下停车场8600平方米)的新院区,可容纳330张床位。将振文镇卫生院升级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吴川市第四人民医院。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为门急诊楼4层1栋4500平方米、住院与医技大楼16层1栋22200平方米、后勤保障楼5层1栋2000平方米、负一层地下停车场8600平方米和配套的道路、绿化等。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3000万元。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用估算为15000万元,监理费用估算为250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2.4、资金来源:省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
2.5、工程监理要求:按国家现行的监理规范标准进行管理。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程总承包工期:约
36个月。
2.8、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及工程质量保修期满。
2.9、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阶段、采购阶段(不含医疗设备)、施工阶段和保修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乙级及以上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含兼营资)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3.3、投标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
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4、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工程监理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
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持其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 6 月 30 日至2017年 7 月 4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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