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南区环卫之家厨房设备购置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南区环卫之家建成后,为确保南区环卫之家尽快投入使用,满足环卫工作人员日常就餐需求,现购置厨房设备、排烟设备、职工餐具和餐椅等必要的厨房设备。
2.2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7(024)号
2.3采购预算:约30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项目采购清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南区环卫之家厨房必需品和厨房设备,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6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内容范围内的全部货物的采购、安装及相关售后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2.9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10质保期:不少于两年(24 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自己出具证明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 年06月29日~ 2017年07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