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河道养护管理房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永平路19号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非财政)
工程类别:三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1345平方米,翻建河道养护管理房1座。
(二)招标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 要求投标企业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项目总监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同类工程界定:三等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九、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2017年6月30日起至2017年7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