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徐州观音机场仪表着陆系统改造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徐州市观音国际机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双沟镇徐州观音机场内
计划工期:40天
合同估算价:80万元
招标范围:徐州观音机场仪表着陆系统改造工程施工,详细招标范围界定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3. 投标人资格、业绩及人员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有二维码标识的新版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并提供近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5、2016年度)。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没有在施工合同履约方面败诉的诉讼案件;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原件。
3.1.5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民航机场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原件,安全考核证原件,无在建承诺书原件。
3.1.6其他要求: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原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如有上述情况,则相关联单位以先报名为准,后报名无效。
4. 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 6 月 30 日至2017年 7 月 5 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