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河北华电石家庄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燃机建设指挥部物业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1 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完成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2 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上资格。
(2)2014年1月1日至今具备四个物业服务项目的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3.2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近两年(2015年1月至今)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3 财务要求
提供近2014—2016年财务报表,提供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律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7月3日至 2017年7月7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4.2资格材料内容
4.2.1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2后附的“投标申请登记表”及表中相应内容的证明材料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暂定为2017年7月7日 9时 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