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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清市天宝陂灌溉河道清障清淤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4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福清市天宝陂灌溉河道清障清淤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融发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福清市天宝陂灌溉河道清障清淤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融发改审批【2017】1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清市天宝陂灌溉河道清障清淤工程;

2.2建设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的招标控制价为2247021 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福清市天宝陂灌溉河道清障清淤工程施工,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 且在投标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另外,闽建筑函【2013】82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适用于本招标项目);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6 月30 日至2017年7 月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一层)福建利源盾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清单及控制价)每套售价500 元,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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