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道路声屏障工程(一)的招标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标王 热搜: 钢球  海口  东方电厂  海口电厂  试验  华润电力  工作服  保温管  起重机  输送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高架道路声屏障工程(一)的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高架道路声屏障工程(一)(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高架道路声屏障工程(一)(项目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高架道路声屏障工程(一)(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高架道路声屏障工程(一)(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高架道路声屏障工程(一)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新经发[2017]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计划监理期限: 9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54.2万元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高架声屏障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100%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具有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财务要求: 2013至 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所报备项目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资质]或者[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质]

(2)

(3)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04日 8:00时至 2017年07月10日 16: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7月28日9时 30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新区服务点(无锡市新区长江路7号一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编辑:chin-com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