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水寨乡平坡村委会农村公路工程 已由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以 隆交复【2017】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水寨乡平坡村委会农村公路工程;
2.2项目编号:DLZB(BS)2017-68;
2.3项目地点:水寨乡境内;
2.4建设规模:公路起于Y160乡道K9+960右侧,止于兰津古渡码头门口,路线全长1.19947公里;
2.5计划工期:6个月;
2.6招标范围:以图纸及固化清单为准,总投资约208.15万元;
2.7标段划分: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叁级(含叁级)以上。近五年内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企业及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30 日至2017年 7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