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要求,决定对沪杭高速抬升及余杭互通迁改工程(杭浦高速—运河二通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向社会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1 、工程名称:沪杭高速抬升及余杭互通迁改工程(杭浦高速—运河二通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 、招标范围:编制本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通过相关部门批准。
3 、工程地点及建设内容:本工程西起杭浦高速,东至运河二通道,全长约 4.7KM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面道路部分、高速抬升、沪杭高速余杭互通迁改、被交道路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4 、报名资格要求:
(1)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验的独立法人单位可报名参加投标。
(2)近三年(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今)具有在余杭区范围内总投资 10 亿元以上的公路交通或城市交通设施项目社会稳定性评价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或者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6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5000 元整(人民币),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企业不用再缴纳保证金(报名时请提供年度保证金缴纳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企业保证金缴纳,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开标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户名:杭州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帐号:1202083109900484141、开户行:工行余杭支行;形式:转帐支票或银行汇票或电汇或网银(拒收现金,以现金缴款方式交付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作无效标论处);各投标单位请在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缴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交至招标人(时代广场 B 座 610 室),在开标现场至招标人代表处领取收据(缴纳转账支票的需等确认金额到账后开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需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分支机构等的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7 、报名时间: 2017 年 6 月 30 日 至 2017 年 7 月 4 日 ,上午 9 时 00 分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 -16 时 00 分;(双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