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工程。
1.2 工程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路东段、大起大重东侧,大部分用地为原五二三厂厂区,部分为填海区域。
1.3 工程规模:规划容量2×50MW抽汽背压机+2×350MW超临界抽汽凝汽供热机组,本工程建设2×50MW抽汽背压机。
1.4 资金来源:本工程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其余由银行贷款,贷款利息按现行规定。
1.5 建设进度:工程已于2015年5月26日正式开工,2×50MW机组 2017年底投产。
1.6 机组类型及年利用小时:本工程2×50MW抽汽背压供热机组按照满足热负荷要求进行计算,锅炉利用小时数为5715小时。
1.7 本工程三大主机已于2014年8月25日签订了技术协议,锅炉采用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汽机采用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产品;发电机采用山东济南发电设备厂有限公司产品。
- 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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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4转运站电梯和烟囱电梯 |
T4转运站电梯:微机控制交流变压变频调速客货两用无机房电梯,安装数量1台,载重量1600 kg,设备布置在室内,控制方式采用单台集选控制。 |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1、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9、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1、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12、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2资格审查专项条款
1、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要求在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已有10台投运80/20吨及以上双梁桥式起重机设备的业绩;在安装调试及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请提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供货范围表中请保留数量),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07月04日9:00起至2017年07月12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26元/套。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