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莆田市白沙公交首末站已由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莆发改审【2016】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1 建设地点: 莆田市 ;
2) 工程建设规模:约571万;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
4)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要求投标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 含)以上 不分主、增项差别) 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 含)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 资质 企业;
2) 投标人必须同时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3)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投标 (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
6)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7)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8)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9)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 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人自 2017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