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矿35KV降压站和110KV降压站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服务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招标人为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矿35KV降压站和110KV降压站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服务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5KV降压站和110KV降压站主变压器常规试验、变压器油试验、站内电气设备耐压试验、定值整定、定值试验、保护装置定检和主要高压电缆预试及变电站接地预试等。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3项目地点: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矿(伊宁市察布查尔县团结路34公里处)
2.4服务期:根据实际工作量确定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承试电力设施试验内容,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投标人合法经营和履行国家规定义务的有关证明、具备当地国家能源局电力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试验人员必须具备高压试验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个人或联合体投标;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对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0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4.2、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本工程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被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试验人员高压试验资质、银行资信证明、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以上证件必须于报名截止前提供原件或三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递交至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不接受公证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