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S214线(新编S514)南宁至里建K0+000~K12+000段路面大修工程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路养函〔2017〕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江北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S214线(新编S514)南宁至里建K0+000~K12+000段路面大修工程施工监理(采购计划编号:201705100040)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S214线(新编S514)南宁至里建K0+000~K12+000段路面大修工程施工监理
二、采购项目编号: GXZC2017-J3-7160-JLZB(重)
三、项目内容:S214线(新编S514)南宁至里建K0+000~K12+000段路面大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四、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42万元
建设地点:南宁市 。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开始至工程质保期满为止。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 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竞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监理企业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竞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投标人业绩要求: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12年01月01日之后)成功完成过一个10公里(或以上)的二级公路(或以上)沥青路面大修工程施工监理或成功完成过一个10公里(或以上)的二级公路(或以上)新建或改建(须含沥青路面工程)施工监理。
4、凡参与本项目的竞标人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竞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纪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竞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提供原件核查。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 6 月 3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7年7月4日止,北京时间9:00~12:00,15:0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