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慈城服务区中式餐饮项目已由浙江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经营范围:招标方、投标方约定核心经营项目为中式快餐与自助,不包括服务区已有的各种小吃等业态。
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函的要求填报本项目的年含税基准营业额。项目费用包含房屋租赁费、固定经营管理费和超额提成。
本次招标确定年含税基准营业额的限低价为600万元/年,提成比例为30%。房屋租赁费+固定经营管理费=含税基准营业额*提成比例。
本项目餐厅与厨房设备由招标方提供,中标单位在租金之外另行支付设备使用费35000元/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或个人独资企业,不接受个人或个体工商户投标;
3.2经营项目必须具有相应的许可证;
4.1标书领取时间、地点:请投标人于2017年06月30日至2017年07月10日(上午9时---下午16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