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G2合同段)

发布日期:2017-07-04 浏览次数:
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G2合同段) 批复文号粤发改交通函【2015】5
| 项目名称 |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G2合同段) |
| 批复文号 |
粤发改交通函【2015】5805号 |
| 批复单位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招标人 |
佛山市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项目资金来源 |
选择... |
| 招标类型 |
其它 |
| 公告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5】5805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佛山市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25%:75%),招标人为佛山市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电力线路产权人同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G2合同段)。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
2.2 项目概况: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为“十二五”省重点项目,途径广州、佛山、肇庆三市,全长约47.2公里,其中佛山段长约37.8公里(含一环北线改造段长约16.6公里)。广佛肇高速公路佛山段为本项目重要组成部分,路线主线起于广州段终点(广和大桥西引桥广佛两市交界处),向西利用佛山一环北线进行高速化改造(两侧还建辅路),利用里水互通改造与佛江北高速(一环东线及北延线)枢纽互通,设里和互通、桂和互通、官抱互通保留与里和路、桂和路、官抱路出入,利用官窑互通改造与佛清从高速(一环西线)枢纽互通;然后沿东西二线新建新沙路1号高架桥,设兴业互通与兴业路出入,在原新沙大桥北侧新建西南涌大桥跨越西南涌,再沿东西二线利用新和互通改造与西二环高速枢纽互通,新建新沙路2号高架并跨越广珠铁路,设新沙路互通与一环西拓起点(新沙路、塘西公路)出入;然后在轩尼斯门窗厂向西侧偏西北方向新建三水农场高架跨越三水戒毒中心区域,设塘边互通与西乐公路出入,沿西乐公路新建西乐路高架;然后沿规划建设的兴云路新建兴云路高架,设三水服务区在尼克主题公园东北侧,设云东海互通与防汛路、兴云路出入,新建北江大桥跨越北江,顺接肇庆(大旺)段起点。
2.3 服务期限:G2合同段计划工期为10个月。其中设计工期4个月;施工工期6个月。暂定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
2.4
本共分 2 个合同段。
G2合同段项目规模和内容:
2.4.4 500KV及以上工程:500KV梧罗Ⅱ线405号塔迁改。
G2合同段招标范围:对标段范围内影响高速公路建设需要迁改的500kV电力线路及配电房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迁改,从初步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投产止,包括:工程报建(含规划报建、施工报建、消防报建等)、初步设计(含勘察)、施工图设计(含勘察)、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建筑和安装施工【含四通(水、电、通信、路)一平】、 调试、拆除工程、配合验收、竣工投产、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并协助业主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构筑物拆除及补偿(该拆迁补偿费用由业主负责支付)。
注:如设计需要二阶段进行,即含初步设计和概算。
2.5承包方式:包设计、包施工、包设备及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金。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所在地区现行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项目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满足国家、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达标投产。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 √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各合同段对投标人企业资质的要求:
4.2.1.2 G2合同段对投标人企业资质的要求: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资质,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2.2
本项目各合同段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各合同段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2.3 G2合同段施工单位均须通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下半年500kV及以上基建电网项目施工承包商评价审查,相关企业名录以南方电网基建【2017】8号文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南方电网基建【2017】8号文复印件(如有最新文件以最新的为准)(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4.3 广东省以外的企业及其拟派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dlztb.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12时00分起至2017年7月 11日12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个合同段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G2合同段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7年7月20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17年7月25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 2017 年7月 25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17 年7月25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本次招标包括G1合同段和G2合同段两个合同段。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合同段独立投标,但必须就不同合同段分别进行投标报名并分别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最多只允许中1个合同段。每1个合同段拟派的人员可以相同,但须符合各合同段的要求。本招标文件中各条款内容(除了已明确规定适用的合同段之外),均适用于本项目的两个合同段。
11.其他
11.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1.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2. |
|
|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gd